
CSS样式优先级是指CSS样式在浏览器中被解析的权重不同,它决定了当多个样式规则冲突时,哪个样式规则将被应用。CSS样式的优先级可以分为引入优先级和声明优先级两个方面。
一、引入优先级
引入优先级主要指的是CSS样式表的来源,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序如下:
- 内联样式:直接写在HTML元素中的style属性里的样式,具有最高的优先级。例如,
<p style="color: red;">This text is red.</p>
中的文本将以红色显示,因为内联样式的优先级最高。 - 内部样式:使用
<style>
标签在HTML文档的<head>
部分书写的CSS样式,其优先级低于内联样式但高于外部样式表(如果外部样式表和内部样式表有相同的权值,则后出现的样式会覆盖先出现的样式)。 - 外部样式表:使用
<link>
标签引入的外部CSS文件,其优先级最低。
二、声明优先级
声明优先级主要指的是CSS选择器类型的优先级,以及!important
规则的使用。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序如下:
!important
规则:在CSS声明中使用!important
可以提升该声明的优先级,使其高于其他所有未使用!important
的声明,甚至包括内联样式(但需注意,过度使用!important
会降低代码的可维护性)。- 内联样式:与引入优先级中的内联样式相同,直接写在HTML元素中的样式具有较高的优先级。
- ID选择器:使用
#
加上ID名称来选择元素的样式,其优先级高于类选择器、属性选择器、伪类和元素选择器。 - 类选择器、属性选择器、伪类:这些选择器的优先级相同,低于ID选择器但高于元素选择器。类选择器使用
.
加上类名来选择元素,属性选择器根据元素的属性来选择元素,伪类用于选择元素的特定状态。 - 元素选择器:直接使用HTML标签名来选择元素的样式,其优先级最低。
- 通配符选择器:
*
通配符选择器的优先级为0-0-0-0,是最低的,但它高于继承样式。
此外,当两个或多个样式规则的优先级相同时(即它们的权值相同),后出现的样式规则会覆盖先出现的样式规则,这被称为“后声明优先原则”。
三、总结
- 权值越大越优先。
- 当权值相等时,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。
- 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默认样式。
- 继承的CSS样式权值小于后来指定的CSS样式。
-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“!important”规则的优先级最大。
通过理解CSS样式的优先级规则,可以更有效地控制网页的样式表现,避免样式冲突,并编写出高效、可维护的CSS代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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